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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添加时间:2011-10-01 发表时间:2011-10-01 人气:2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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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);
2、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;
3、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,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馆消签
特别提示: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,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。 使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追加面试和补充相关申请材料。
※ 丹麦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丹麦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
※ "预计工作日"为使馆签发签证时,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※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,为唯一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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